索引號: | 014235812/2019-00078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應急管理局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2019-12-16 | 發布日期: | 2019-12-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如東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
為深刻汲取鹽城響水天嘉宜化工“3·21”等事故教訓,確保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縣委縣府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要求,決定從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在全縣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F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應急管理局、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結合我縣煙花爆竹經營實際,進一步細化全縣煙花爆竹布點規劃,規范提升批發企業、零售店(點)安全條件,堅決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我縣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范圍
全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店(點)。
三、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并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核結果。
2、是否建立和實施從業人員、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庫區登記制度。
3、視頻監控是否正常運行。
4、是否組織并如實記錄應急預案演練。
5、是否設置消防設施,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處于可用狀態;水源是否充足可靠。員工是否掌握配備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
6、倉庫是否按GB50161-2009第12.7和《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規定安裝避雷針且良好接地,是否有本年度的“防雷檢測報告”且結論為合格。
7、是否建立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管控機制。
8、主要負責人是否正常開展定期安全檢查活動,是否及時整改檢查中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9、是否按規定使用流向信息系統;是否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
10、是否通過安全標準化或者標準化證書未在有效期內。
11、庫房是否設置準確、清晰、醒目的定員、定量、定級標識。
12、庫房內是否超量超標儲存、是否規范堆碼、通道是否暢通;是否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是否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
(二)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2、與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是否有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3、兩個零售店(點)間距離是否超過50米;零售店(點)之間門、窗等洞口直接相對時,距離是否超過80米。
4、是否在超市內銷售。
5、煙花爆竹有無專用封簽、防偽碼標簽、批發企業標簽。
6、銷售人員對煙花爆竹危險性是否了解。
7、銷售人員是否會使用安全器材。
8、店內是否有明火設施(吸煙、使用煤氣灶、煤爐等)。
9、是否超許可證注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10、是否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和來源不明的產品。
11、是否在許可證注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
12、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中強制性條款的情形。
四、時間安排
(一)學習動員階段(2019年12月底前)。各鎮(區)要全面總結今年《如東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東安委辦〔2019〕37號)開展和落實情況,查找短板弱項和工作差距,分析研判轄區煙花爆竹領域存在的安全風險和突出問題,認真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并立即召開動員部署會,層層發動、廣泛動員,精心部署專項整治工作,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店(點)全面掌握本次全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的重點和工作要求。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1月至9月)。具體分四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自查自改階段,各鎮(區)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店(點)在2019年12月底前,根據檢查表(附件1、2)自查自改。同時,完成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以來鎮(區)發現隱患問題的整改閉環,沒有完成整改的,各鎮(區)書面說明理由報送縣應急管理局?;疲瑸殚_展集中整治提供問題隱患清單。第二階段為邊查邊改階段,2020年1月至3月底,各鎮(區)結合銷售旺季、重要敏感時期特點,依據檢查表開展普查,全覆蓋排查隱患,形成隱患清單,逐家逐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時,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行動,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h應急管理局聯合縣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城管局開展聯合檢查。第三階段為全面整治階段,2020年4月至5月底,各鎮(區)在前期檢查基礎上,再次對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進行普查,全面摸清零售店(點)現狀,申請注銷不符合安全條件零售店(點)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同時,根據《縣政府關于印發如東縣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的通知》(東政發〔2016〕22號)要求,結合鎮(區)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轄區內零售店(點)布點規劃,并報縣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在鎮(區)普查基礎上,對普查和整治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比例不低于30%。第四階段為規范提升階段,2020年6月至9月底,縣應急管理局結合全縣布點規劃、禁(限)放要求及各鎮(區)上報的布點規劃,細化全縣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布點。各鎮(區)申請注銷不在布點規劃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全面規范零售店(點)店面設置、安全條件和經營行為。同時,各鎮(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縣應急管理局聯合縣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城管局開展聯合檢查。
(三)督查落實“回頭看”階段(2020年10月至11月)。各鎮(區)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充分研判排查整治階段暴露出來的問題,認真分析深層次原因,制定解決問題的根本性措施和煙花爆竹“打非”的長效機制。縣應急管理局對各鎮(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對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實施掛牌督辦,推動隱患問題整改落實落地。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清煙花爆竹危害性和風險程度,增強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切實轉變工作不認真、不扎實,走形式、走過場的工作作風,全面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推進工作??h安委會成立由安委辦主任為組長,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城管局分管負責人為組員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各鎮(區)要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精心統籌謀劃,組織開展好本鎮(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務求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地。各鎮(區)要以隱患無處不在的危機感,以成績每天歸零的責任感,以壯士斷腕的決心,以更嚴的責任擔當,以更實的工作舉措做好專項整治工作。要嚴格落實屬地黨委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壓緊壓實專項整治任務,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專項整治期間,凡因安全責任不到位、整治措施不落實,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強化問題整改。各鎮(區)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把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落實,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堅持邊整邊改、整改結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壓緊壓實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店(點)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能整改的問題隱患必須限期整改,對無法徹底整改的,一律責令暫時停止經營,并申請注銷其經營(零售)許可證。
(四)強化監管執法。各鎮(區)要加大煙花爆竹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充分利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發揮震懾作用,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對零售經營店(點)隱患和問題較多,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舉報信訪呈上升趨勢,專項整治開展不力的鎮(區),縣應急管理局將組織警示約談,確保全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平衡、開展有序、高質量完成。
(五)強化信息報送。請各鎮(區)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將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情況,今年以來檢查中已發現問題隱患的整改情況;2020年3月20日前將普查情況(含專項整治檢查表復印件、下發的執法文書復印件);5月30日前,將第二次普查情況(含下發的執法文書復印件、不符合安全條件許可證注銷情況)和鎮(區)煙花爆竹布點規劃;9月20日前,將零售店(點)規范提升情況、不符合布點規劃許可證注銷情況;11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含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打非”長效機制建立情況)報縣應急管理局危化科。
縣應急管理局建立信息報送制度,自2020年1月份開始,請各鎮(區)每周三下班前將《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3),每月28日上午11:00前將形成的隱患清單報送縣應急管理局?;啤?/span>
聯系人:劉勇、顧凌燕 聯系電話:84133655
傳真:84133055 電子信箱:83916918@qq.com
附件:
1.全縣煙花爆竹(批發)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表
2.全縣煙花爆竹(零售)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表
3.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情況匯總表
如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1
全縣煙花爆竹(批發)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表
填報單位(蓋章): 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主要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檢查內容 |
檢 查 要 求 |
具體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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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業培訓情況 |
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核結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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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進出庫管理 |
是否建立和實施從業人員、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庫區登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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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監控是否正常運行,并抽調近期三月內的視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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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雷檢測情況 |
倉庫是否按GB50161-2009第12.7和《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規定,安裝避雷針,應良好接地,并有本年度的“防雷檢測報告”,且結論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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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應急 管理 |
是否組織并如實記錄應急預案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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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設置消防設施,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處于可用狀態;是否有充足可靠水源。員工是否掌握配備的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 (抽查一名員工進行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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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隱患排查管理 |
是否建立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管控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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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是否正常開展定期安全檢查活動,是否及時整改檢查中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檢查近三個月臺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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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流向 登記 |
是否按規定使用流向信息系統;是否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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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標準化 |
是否通過安全標準化且證書在有效期內。重點核查標準化考核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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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現場 管理 |
庫房是否設置準確、清晰、醒目的定員、定量、定級標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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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房內是否超量超標儲存、是否規范堆碼、通道是否暢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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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房內是否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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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房內是否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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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情況 |
鄉鎮(街道、園區)普查人員 (簽名) |
檢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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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復查人員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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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抽查人員(簽名) |
注:1.此表一式兩份,零售店(點)按檢查內容自查并列明具體問題后簽字蓋章,1份留存,1份報所在地安監部門;
2.鎮(區)普查人員需在兩份上簽字,并復印1份于3月2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具體問題可另附頁。
附件2
全縣煙花爆竹(零售)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表
填報單位(蓋章): 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檢查內容 |
檢 查 要 求 |
具體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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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條件 是否符合 規定要求 |
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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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是否有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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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零售店(點)間距離是否超過50米;零售店(點)之間門、窗等洞口直接相對時,距離是否超過8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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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超市內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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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責任落實是否到位 |
煙花爆竹有無專用封簽、防偽碼標簽、批發企業標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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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對煙花爆竹危險性是否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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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是否會使用安全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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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內是否有明火設施(吸煙、使用煤氣灶、煤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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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違法違規經營 |
是否超許可證注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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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和來源不明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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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許可證注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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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中強制性條款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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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情況 |
鄉鎮(街道、園區)普查人員 (簽名) |
檢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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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復查人員 (簽名) |
|||||
市級抽查人員(簽名) |
注:1.此表一式兩份,批發按檢查內容自查并列明具體問題后簽字蓋章,1份留存,1份報所在地安監部門;
2.鎮(區)普查人員需在兩份上簽字,并復印1份于3月2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疲痪唧w問題可另附頁。
附件3
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類型 |
總家 數 |
企業 (單位) 自查情況 |
派出檢查情況 |
執法處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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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隱患數 |
隱患整改到位數 |
檢查企業數 |
查出隱患數 |
隱患整改到位數 |
掛牌重大隱患數 |
關閉取締數 |
停業整頓數 |
注銷證照企業(單位)數 |
處罰金額(萬元) |
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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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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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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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注:此表請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底期間每周三下班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填報人(簽字): 安監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