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5812/2021-00012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應急管理局 | 文號: | 東應急〔2021〕36號 |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發布日期: | 2021-03-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如東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的通知 |
局各科室、大隊、應急服務中心:
為切實做好本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現將《如東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如東縣應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如東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
一、隨機抽查時間
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
二、完善“一單兩庫”
“一單兩庫”中的“一單”指的是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基礎科、危化科和大隊認真梳理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監督檢查職責,對照我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分別制定各條線的《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事項名稱、抽查依據、抽查內容、抽查方式、抽查覆蓋率等。政策法規科負責匯總制定《如東縣應急管理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一單兩庫”中的“兩庫”指的是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2021年度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由政策法規科根據本局2021年度申領執法證人員名單和各條線職能情況制定。基礎科、危化科和大隊在2020年度檢查對象名錄庫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增減,確定各條線的檢查對象名單,政策法規科負責匯總制定《2021年度檢查對象名錄庫》。
三、健全隨機抽查方式
1、隨機抽取檢查對象方式:結合實際采取定向與不定向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檢查對象類型、行業、性質、經營規模、地理區域等特定條件,通過抽簽等方式,隨機抽取確定待查對象名單。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設定條件,通過抽簽等方式,隨機抽取確定待查對象名單。定向抽查與不定向抽查應結合運用,兼施并舉,確保監督執法效能。
2、隨機選派執法人員方式:可以采取科學編組、隨機匹配的方式,實施全局內隨機、各科室內隨機從《如東縣應急管理局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單》中隨機選派。
被抽取的執法檢查人員與被抽取的檢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并重新抽取執法檢查人員。每次行政檢查抽取的執法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和頻率
按照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的要求,按照全年執法檢查計劃和重點監管企業實際,各條線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原則上,隨機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20年隨機抽查比例。對社會關注度高、投訴舉報多、風險等級高、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加大隨機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對于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按規定實施;合理安排抽查時間,抽查對象較多的同一抽查事項可分幾個時間段開展抽查。
五、強化隨機抽查結果應用
各科室組織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應當按照“誰登記、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開展抽查工作,及時做好抽查結果記錄,并在行政檢查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確保隨機抽查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規范。
對抽查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格懲處,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移送相關部門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我局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局各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隨機抽查工作。各科室務必高度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對隨機抽查工作的重視和學習,確保隨機抽查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嚴格落實責任。制定抽查計劃表,明確工作進度要求,落實責任分工,強化過程管控,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
(三)強化公平公正執法意識。隨機抽查是行政執法監管方式的探索和創新,在開展“雙隨機”工作中執法人員要加強規范執法意識,加快轉變執法理念,不斷提高執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