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5863/2019-00048 | 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城市管理局 | 文號: | 東城管發〔2019〕45號 | ||
成文日期: | 2019-07-24 | 發布日期: | 2019-07-2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如東縣物業項目經理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 |
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加強物業服務行業隊伍建設,提高物業服務項目經理業務素質和服務能力,促進物業服務項目實現規范服務、高效服務和優質服務,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東縣物業項目經理管理考核辦法》,現予印發,請各物業服務企業認真貫徹落實。
如東縣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
如東縣物業項目經理管理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物業行業從業人員專業素養和服務水平,規范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項目經理執業行為,切實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工作長足、高效發展,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結合我縣物業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對物業小區項目經理實行日常動態管理、問題匯總反饋、年度綜合評定,考評結果與企業信用評分掛鉤,健全“管行業”與“管人員”并行的雙軌制監管體系。
二、管理考核對象
在如東縣范圍內經物業服務企業聘任并在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信息登記的物業項目經理(以下簡稱:項目經理)。
三、項目經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律,執行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服務標準,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二)依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做好樓宇管理、清掃保潔、綠化養護、秩序維護、裝飾裝修等管理服務工作;
(三)制定物業管理區域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物業服務人員的行為;
(四)制訂管理服務計劃方案,保障物業使用的安全、方便,保持物業及其設施設備完好;
(五)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管理服務事項,聽取業主委員會、業主和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
(六)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規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勸阻、制止,并向相關部門單位報告;
(七)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矛盾糾紛進行協調;
(八)物業服務企業賦予的其他職責。
四、項目經理登記備案
本縣實行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項目經理制,物業服務企業應向受委托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委派項目經理。
建筑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的小區,應配備至少一名項目經理;一名項目經理所管理服務的項目數量一般不得超過兩個;在同一區范圍內地理位置上相毗鄰的若干小區,可以委派同一名項目經理進行管理,但建筑總面積不得超過20萬平方米。
物業服務企業應在委派項目經理后的15個工作日內(初次采集時間為本辦法印發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鎮區(街道)、社區提交項目經理執業備案材料:
(一)身份證復印件;
(二)物業管理項目經理委派(任命)書復印件;
(三)《如東縣物業項目經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
(四)近六個月養老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項目經理離開原崗位,所屬物業服務企業應在10日內,應向縣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街道、社區,提交《如東縣物業管理項目經理執業信息變更登記表》(附件2),縣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街道、社區應當及時予以登記備案。
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物業管理項目時,應向城管局物業管理科調取實時項目經理信息,已進行信息登記的項目經理,在管項目達到兩個后,不能擔任新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
五、項目經理考核
(一)考核機制。縣城管局負責如東縣住宅小區項目經理考核的日常指導、年度考核綜合評定、年終考核結果通報等工作。
(二)考核方法。以100分為考核基準分,按《如東縣物業管理項目經理考核評分清單》(附件3)的評分標準進行加減分。對項目經理的年度考核記分同步錄入項目經理所在企業信用檔案。
(三)結果運用??h城管局每年對項目經理管理考核情況進行通報,并將項目經理綜合評價情況作為項目經理及其所在企業、所管項目評價的依據。
1.年度分值排在前5名的物業項目經理,評為本年度“如東縣優秀物業項目經理”,并予以通報表彰,所在企業第二年誠信分值加10分。
2.年度綜合分值60分(含)以下或一次扣減15分的,記分情況在其所管項目進行公示,兩年內不得在本縣擔任項目經理(企業應當另行委派項目經理),并取消本人及其所在企業、所管項目當年各類先進、優秀的參評資格;所在企業第二年誠信分值減10分。
3.年度綜合分值60-70分(含)的,一年內不得在本縣擔任項目經理(企業應當另行委派項目經理),并取消本人及其所在企業、所管項目當年各類先進、優秀的參評資格;所在企業第二年誠信分值減5分。
4.當年度項目經理得分情況將作為下一年度物業招投標項目經理答辯評分環節的重要依據,信用分值不低于50%,具體計算方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附件:1.如東縣物業項目經理信息采集表
2.如東縣物業管理項目經理執業信息變更登記表
3.如東縣物業管理項目經理考核評分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