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沙鎮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發展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強基擴能、提質引領作用,持續增強農業農村重大項目戰略支撐能力,特制定了《長沙鎮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如東縣長沙鎮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長沙鎮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2023-2025年)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蘇農計〔2023〕7號)、《關于印發南通市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通農發〔2023〕42號)、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如東縣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東農〔2023〕50號)的精神,圍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為突出發揮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對擴大有效投資和經濟增長的強勁拉動作用,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中央、省市縣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關于“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聚集農業強鎮建設,重點突出精深加工、新模式新業態、高技術等3個主攻方向,實施穩產保供、科技自強、數字農業、綠色發展、產業融合、鄉村建設等6大工程,為我鎮農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持久發展動力。
二、主要目標
2023-2025年,高質量建成6個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帶動全鎮農業農村領域新增投資達6億元。重大項目推進體制機制更加科學規范、運行高效、全鎮各部門橫向協作、縱向聯動、內外協同、齊抓共管格局基本形成。其中,2023年,高質量建設3個重大項目,帶動全鎮農業農村領域新增投資達2億元以上;2024年,打造1個省級示范項目,高質量建設2個重大項目,帶動全鎮農業農村領域新增投資達2億元以上;2025年,繼續打造1個省級示范項目,高質量建設3個重大項目,帶動全鎮農業農村領域新增投資達3億元以上。
三、主要任務
1.制定三年行動計劃。立足我鎮“十四五”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緊緊圍繞建設農業強鎮目標,結合當地實際和資源稟賦條件,找準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主攻方向,研究明確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三年目標和任務,制定三年行動實施計劃和年度實施方案。
2.健全重大項目儲備庫。要高度重視項目謀劃儲備,充分使用財政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和政策性金融工具,大力加強項目包裝儲備,建立健全動態調整的重大項目儲備庫,加快形成“建成投產一批、開工建設一批、招引儲備一批”良性循環機制。原則上每年常態化儲備項目不低于2個。
3.建立支持政策清單。要加大中央、省、市、縣涉農專項資金統籌力度,因地制宜整合資金支持重大項目建設。積極爭取上級黨委政府和主管部門支持,有效運用縣農業農村重大項目財政、土地、金融等專門支持政策,建立支持政策清單并公開,增強社會資本投資信心,調動各類主體投資積極性。
4.提高招商引資質效。注重產業鏈配套招商,做好延鏈、補鏈、壯鏈、強鏈。鎮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常態化招商工作機制,切實提高農業農村領域招商引資能力,主動統籌園區、農產品加工集中區、相關涉農部門農業招商工作,加大協同力度,千方百計引進成長能力強、創新能力強、競爭能力強的農業龍頭企業。推動地方國資平臺謀劃實施農業農村項目,積極參與農業農村建設。
5.增強推進服務能力。以務實高效為核心推進服務能力提升,建立健全重大項目掛鉤聯系服務機制,實行服務內容清單化管理,確保年度服務推進工作早謀劃、早啟動、早實施、早見效,力爭上半年開工率超70%,形成一定實物工作量;三季度開工率100%,投資進度超80%,努力推動項目早日達產見效。建立健全項目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杜絕“雙高”、違規占用耕地等項目入庫。
四、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推進。進一步完善“一個重點項目、一名掛鉤領導、一個部門對接、一套班子服務、一套推進方案”的“五個一”工作推進機制。鎮政府在建立專班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重大項目建設組織領導,強化專班工作統籌職能,配備工作能力強、責任心強的人員,發揮各行業條線專業優勢。建立健全重大項目統籌調度機制,主動對接相關部門,營造協力推進農業農村重大項目的良好氛圍。于2023年3月30日前向縣農業農村局書面報送三年行動計劃,于每年2月5日前書面報送年度實施方案和年度投資計劃以及當年一季度開工項目清單。
2.強化實績考核。按照《如東縣農業項目招商引資考核辦法》,以“實干、實招、實效”為導向,依托“江蘇省農業農村重大項目管理系統”,接受項目核查抽查,力爭項目被推薦為省級示范項目,為鄉村振興實績助力增效。
3.強化財政金融支持。深入落實《如東縣關于支持農業產業融合發展和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的工作意見(試行)》,“9條具體措施”,對符合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支持方向的重大項目,統籌相關資金予以支持;推動金融機構創設優化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專屬信貸產品,加強項目單位與金融機構有效對接。力爭各級財政支農資金優先安排支持入庫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