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通辦〔2019〕6號),縣交通運輸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航道、港口、鐵路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規劃。編制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參與城鄉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港口岸線、陸域、水域交通運輸的統一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城鄉客運管理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等工作。負責交通物流市場管理。
(五)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除沿海以外的本縣其他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內河救助打撈和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
(六)協調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并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并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九)負責全縣鐵路行業管理工作。
(十)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ー)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