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5070/2025-00052 | 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 | 文號: | 東農〔2025〕38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發布日期: | 2025-04-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5年度行政執法 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 |
局機關各科室,各直屬事業單位,各駐鎮畜牧獸醫站:
現將《縣農業農村局2025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4月14日
縣農業農村局2025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以高質效的執法監督穩步推進農業農村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服務保障全縣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印發南通市農業農村系統2025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通農發〔2025〕16號)、《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東縣2025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東政辦發〔2025〕1號)及縣委、縣政府相關部署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縣農業農村局2025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一、監督重點和計劃安排
(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相關舉措落實方面
1.對行政裁量權基準適用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落實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過罰相當等原則情況,重點監督各執法單位宣傳、落實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重要依據(農業農村部“一辦法一基準”、省農業農村廳“一規則三基準”),以及優化、執行不予行政處罰、從輕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四張清單”等情況。
2.對綜合集成監管推進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全面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在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跨業務監管事項整合實施方面的情況。著重關注南通市綜合集成監管平臺的日常使用情況,以及涉企檢查事項清單的制定、日常檢查計劃的備案、入企檢查預告、掃碼入企和檢查頻次壓減等工作的落實情況。
3.對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推進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落實事前指導預防、事中審慎監管、事后鞏固提升要求,指導促進涉農企業合規經營情況。重點監督分級分類檢查、“綜合查一次”聯合檢查、非現場執法、涉企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邀約式”法治體檢等新型執法機制的推進與實施情況;實施農藥、種子、獸藥經營單位、登記肥料生產企業、農產品生產企業等涉農企業行政合規指導清單、探索合規整改與行政處罰銜接、開展個案跟蹤修復以及行業合規治理等情況。
4.對重點農業領域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監督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農業領域執法,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鰻魚苗專項捕撈、海洋漁業安全生產、農資打假、畜禽養殖、動物診療等領域,重點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監督抽檢、執法檢查以及案件數量和質量等內容,解決個別機構檢查少、案源少、案件少的問題。
(二)行政執法質量提升方面
5.對農業行政執法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專項監督。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對2024年度全市農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情況的通報中反饋問題的改進落實情況,是否采取措施優化提升。監督省、市、縣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重點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情況,是否依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2022年第9號令)實施全過程記錄制度。
6.對行政執法常態化培訓機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執行《行政執法及監督人員培訓工作規范》(DB32/T4568-2024)情況,監督年度執法培訓計劃制定及6月底前完成本部門行政執法隊伍全員輪訓情況,重點監督執法業務培訓是否涵蓋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賦權單位相關執法人員。
7.對行政執法案卷進行監督。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執行《行政執法案卷制作及評查規范》(DB32/T4181-2021)情況,重點監督行政執法案卷制作管理、常態化評查以及問題整改等情況。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年內至少組織開展一至兩次全領域的行政執法案卷自查,自查情況及時報局辦公室(執法監督科)。局視情組織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并進行通報。
8.對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重點監督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的編制與清理工作,以及鄉鎮(街道)行政處罰賦權事項和收回上級部門事項清單的制定與實施情況。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要加強對洋口鎮綜合執法局的業務培訓和指導,積極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提高洋口鎮賦權事項的履職能力。
(三)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建立及作用發揮方面
9.對行政執法監督考核結果運用情況進行監督。重點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對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執法事件、重復發生的類型化執法事件以及造成嚴重后果的執法事件監督處理情況。
10.對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落實重大執法決定網上備案、免罰輕罰柔性執法數據線上填報、執法統計年報制度、農業執法系統監管數據推送情況。
二、監督方式
根據《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行政執法監督采取聽取情況報告、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明察暗訪、問卷調查、案卷評查、執法評議等方式進行。
三、相關要求
1.執法監督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局相關行政執法機構要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質量,自覺接受行政執法監督。
2.局在開展農業行政執法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將及時提醒相關單位,有關單位應當及時整改,并在收到相關提醒起60日內,向局書面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3.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應制定本單位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計劃、年度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計劃(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要將對洋口鎮綜合行政執法局的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輔助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圍繞賦權事項的培訓納入本單位年度培訓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