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各駐鎮畜牧獸醫站:
根據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4年度第一批省對市縣專項轉移支付預算資金的通知》(蘇財農〔2024〕24號、蘇農計〔2024〕12號)和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和清算2024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通知》(蘇財建〔2024〕2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了《如東縣2024年畜禽標準化養殖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和《如東縣2025年生豬標準化養殖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明確專人負責組織申報,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2025年5月16日前提交縣農業農村局,逾期視同放棄申報。聯系人姓名:徐進昊,聯系電話:18012262121。
附件:1.如東縣2024年畜禽標準化養殖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2.如東縣2025年生豬標準化養殖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 如東縣財政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1
如東縣2024年畜禽標準化養殖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為促進本縣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發展,推進規模畜禽養殖場提檔升級,提升生態健康養殖水平,現根據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4年度第一批省對市縣專項轉移支付預算資金的通知》(蘇財農〔2024〕24號、蘇農計〔2024〕12號)文件要求,制訂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畜禽(除生豬)規模養殖場新(改、擴)建現代化、標準化圈舍和購置安裝配套養殖設施設備等;支持畜禽(除生豬)規模場以提升防疫條件、改善養殖環境、提高數字化水平(飼料加工、自動環境控制、自動喂料、自動飲水、自動清糞等)、更新養殖設施設備、增強糞污處理能力為目標的升級改造工程建設。
二、申報對象
在如東縣境內注冊并在農業農村部直聯直報系統登記備案的畜禽養殖企業(場),新建場可以先申報,待建成后進行養殖備案登記。
三、申報條件
1.已取得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批復;
2.養殖場已通過縣級農業農村與生態環境部門聯合進行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認定;
3.養殖場取得環評批復手續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備案手續;
4.養殖場在農業農村部“直聯直報平臺”上登記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
5.養殖場需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新建場或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申報場需提供《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場所選址風險評估報告》);
6.養殖規模:蛋雞(蛋鴨)設計存欄2萬只以上,肉雞設計存欄4萬只以上,羊設計存欄3000只以上,鴿子、鵪鶉參照蛋雞規模標準。
7.不支持2023、2024連續兩年實施過同類項目已享受過財政補助或同類項目未完工驗收的企業申報,已立項未驗收的建設內容不得重復申報,單個項目同一建設內容不得重復享受其他財政補貼。申報主體近三年無信用不良記錄,2024年以來因動物防疫、屠宰檢疫、環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原因受到查處的企業不得申報。近兩年內實施的財政項目在紀委、審計各級主管部門檢查中未發現違紀違規行為。
新建場必須符合申報條件第1條、第3條、第5條、第6條要求;拆除重建場必須符合申報條件第1條、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要求;改、擴建場必須符合所有條款。
四、申報提交材料
1.項目申報推薦書(附件1-1);
2.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1-2);
3.項目實施方案(附件1-3);
4.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結果截圖;
6.《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或《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場所選址風險評估報告》復印件;
7.農業農村部“直聯直報平臺”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
8.設施農業用地備案資料復印件;
9.環評審批(備案)資料復印件;
10.通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認定證明材料;
11.項目實施平面圖(在養殖場平面圖的基礎上標注建設內容和數量,并加蓋養殖場公章);
12.項目建設預算清單,注明建設內容名稱、數量、價格等。
五、補助標準
養殖場建設投資總額不低于100萬元,實行先建后補,待立項項目驗收合格后統一撥付財政補助資金。省級以上財政資金補助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六、建設期限
建設期限為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
七、評選辦法
全縣扶持項目總數原則上不超過5個,如申報對象小于等于5個的,通過項目論證的方式確定扶持對象,如申報對象超過5個,按競爭性立項專家評審的方式擇優確定扶持對象。
附件:1-1.項目申報推薦書(參考格式)
1-2.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參考格式)
1-3.項目實施方案(參考格式)
附件1-1
項目申報推薦書
(參考格式)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
根據蘇財農〔2024〕24號、蘇農計〔2024〕12號文件精神,我轄區內的XXXX(單位名稱)所申報的擬投資XXX萬元(其中申報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補助XXX萬元)的XXXXXXXXX項目,經審核,符合申報要求,請予立項。
當地農業(農經)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當地政府(管委會)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1-2
省以上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參考格式)
項目申報主體 |
組織機構代碼 |
||||||||
項目名稱 |
|||||||||
項目總投資額或執行額 |
萬元 |
財政資金 |
萬元 |
||||||
項目所在地 |
項目責任人 |
聯系電話 |
|||||||
項目申報主體承諾: |
|||||||||
1.本單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狀況良好,無嚴重失信行為。 |
|||||||||
2.申報的所有材料均依據相關項目管理要求,據實提供。 |
|||||||||
3.本項目申報的實施內容,未享受過財政專項資金補貼。 |
|||||||||
4.專項資金獲批后將按規定使用。 5.申報項目在用地、環保等方面手續健全,符合規定。 |
|||||||||
6.如違背以上承諾,愿意承擔相關責任,同意有關主管部門將相關失信信息記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嚴重失信的,同意在相關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
|||||||||
項目申報責任人(簽名) |
|||||||||
項目主體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
|||||||||
日期: |
附件1-3
2024年省以上對市縣農業相關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實施方案(參考格式)
專項名稱:省級現代農業發展專項
工作任務名稱:畜禽養殖標準化場建設
實施項目名稱:
實施單位名稱(蓋章):
主管部門: 農業農村部門(蓋章) 財政部門(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制
一、實施范圍
明確項目實施的區域范圍或地點,地點要細化到縣、鄉、村。(附GPS定位示意圖)
二、實施內容
分項描述項目主要實施內容。
(一)
(二)
........
三、經費預算
(一)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入)資金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萬元,省級財政補助資金萬元,市縣財政配套資金 萬元,實施單位自籌資金萬元。
(二)明細預算。
單位:萬元
實施內容 |
資金來源 |
||||
合計 |
省級財政補助資金 |
市縣財政補助資金 |
實施單位自籌資金 |
其他資金 |
|
四、實施進度
本項目實施期限為年,時間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實施進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績效目標
序號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具體指標名稱) |
指標值 |
1 |
產業指標 |
數量指標 |
||
2 |
質量指標 |
|||
3 |
時效指標 |
|||
4 |
成本指標 |
|||
5 |
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
6 |
經濟效益指標 |
|||
7 |
生態效益指標 |
|||
8 |
持續影響指標 |
|||
9 |
滿意度指標 |
滿意度指標 |
六、組織管理
(一)項目組成員(其中明確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二)管理責任人
附件2
如東縣2025年生豬標準化養殖場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為推進生豬規模養殖場設施設備提檔升級,提升生態健康養殖水平,進一步擴大生豬養殖產能,穩定生豬生產,保障肉產品供應,現根據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和清算2024年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通知》(蘇財建〔2024〕212號)要求,制訂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生豬規模養殖場新(改、擴)建現代化豬舍和購置安裝配套設施設備等;支持生豬規模場以提升防疫條件、改善養殖環境、提高數字化水平(飼料加工、自動環境控制、自動喂料、自動飲水、自動清糞等)、更新養殖設施設備、增強糞污處理能力為目標的升級改造工程建設。
二、申報對象
在如東縣境內注冊并在農業農村部直聯直報系統登記備案的生豬養殖企業(場),新建場、拆除重建場可以先申報,待建成后進行養殖備案登記。
三、申報條件
1.已取得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批復;
2.養殖場已通過縣級農業農村與生態環境部門聯合進行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認定;
3.養殖場設計存欄規模≥2500頭或設計出欄規模≥5000頭,需取得環評批復手續;小于上述規模需取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備案手續。
4.養殖場在農業農村部“直聯直報平臺”上登記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
5.養殖場需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新建場或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申報場需提供《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場所選址風險評估報告》)。
6.生豬設計存欄1000頭以上或設計出欄2000頭以上,能繁母豬設計存欄100頭以上。
7.不支持2023、2024連續兩年實施過同類項目已享受過財政補助或同類項目未完工驗收的企業申報,已立項未驗收的建設內容不得重復申報,單個項目同一建設內容不得重復享受其他財政補貼。申報主體近三年無信用不良記錄,2024年以來因動物防疫、屠宰檢疫、環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原因受到查處的企業不得申報。近兩年內實施的財政項目在紀委、審計各級主管部門檢查中未發現違紀違規行為。
新建場必須符合申報條件第1條、第3條、第5條、第6條要求;拆除重建場必須符合申報條件第1條、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要求;改、擴建場必須符合所有條款。
四、申報提交材料
1.項目申報推薦書(附件2-1);
2.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2-2);
3.項目實施方案(附件2-3);
4.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結果截圖;
6.《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或《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場所選址風險評估報告》復印件;
7.農業農村部“直聯直報平臺”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
8.設施農業用地備案資料復印件;
9.環評審批(備案)資料復印件;
10.通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認定證明材料;
11.項目實施平面圖(在養殖場平面圖的基礎上標注建設內容和數量,并加蓋養殖場公章);
12.項目建設預算清單,注明建設內容名稱、數量、價格等。
五、補助標準
規模豬場建設投資總額不低于100萬元,實行先建后補,待立項項目驗收合格后統一撥付財政補助資金。省級以上財政資金補助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六、建設期限
建設期限為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
七、評選辦法
全縣扶持項目總數原則上不超過6個,如申報對象小于等于6個的,通過項目論證的方式確定扶持對象,如申報對象超過6個,按競爭性立項專家評審的方式擇優確定扶持對象。
附件:2-1.項目申報推薦書(參考格式)
2-2.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參考格式)
2-3.項目實施方案(參考格式)
附件2-1
項目申報推薦書
(參考格式)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
根據蘇財建﹝2024﹞212號文件精神,我轄區內的XXXX(單位名稱)所申報的擬投資XXX萬元(其中申報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補助XXX萬元)的XXXXXXXXX項目,經審核,符合申報要求,請予立項。
當地農業(農經)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當地政府(管委會)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2
省以上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參考格式)
項目申報主體 |
組織機構代碼 |
||||||||
項目名稱 |
|||||||||
項目總投資額或執行額 |
萬元 |
財政資金 |
萬元 |
||||||
項目所在地 |
項目責任人 |
聯系電話 |
|||||||
項目申報主體承諾: |
|||||||||
1.本單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狀況良好,無嚴重失信行為。 |
|||||||||
2.申報的所有材料均依據相關項目管理要求,據實提供。 |
|||||||||
3.本項目申報的實施內容,未享受過財政專項資金補貼。 |
|||||||||
4.專項資金獲批后將按規定使用。 5.申報項目在用地、環保等方面手續健全,符合規定。 |
|||||||||
6.如違背以上承諾,愿意承擔相關責任,同意有關主管部門將相關失信信息記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嚴重失信的,同意在相關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
|||||||||
項目申報責任人(簽名) |
|||||||||
項目主體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
|||||||||
日期: |
附件2-3
2025年省以上對市縣農業相關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實施方案(參考格式)
專項名稱:2025年度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專項
工作任務名稱:生豬穩產保供
實施項目名稱:
實施單位名稱(蓋章):
主管部門: 農業農村部門(蓋章) 財政部門(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制
一、實施范圍
明確項目實施的區域范圍或地點,地點要細化到縣、鄉、村。(附GPS定位示意圖)
二、實施內容
分項描述項目主要實施內容。
(一)
(二)
........
三、經費預算
(一)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入)資金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萬元,省級財政補助資金萬元,市縣財政配套資金 萬元,實施單位自籌資金萬元。
(二)明細預算。
單位:萬元
實施內容 |
資金來源 |
|||||
合計 |
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
省級財政補助資金 |
市縣財政補助資金 |
實施單位自籌資金 |
其他資金 |
|
四、實施進度
本項目實施期限為年,時間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實施進度安排如下:
(一)
(二)
五、績效目標
序號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具體指標名稱) |
指標值 |
1 |
產業指標 |
數量指標 |
||
2 |
質量指標 |
|||
3 |
時效指標 |
|||
4 |
成本指標 |
|||
5 |
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
6 |
經濟效益指標 |
|||
7 |
生態效益指標 |
|||
8 |
持續影響指標 |
|||
9 |
滿意度指標 |
滿意度指標 |
六、組織管理
(一)項目組成員(其中明確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二)管理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