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區、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局相關科室(單位),各農機報廢回收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系列政策文件精神,現將《如東縣加快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相關鎮(區、街道)、局各相關科室(單位)和縣內農機報廢相關企業廣泛開展宣傳發動,采取便民惠民服務,嚴格落實風險防控,準確把握時間節點,在全縣迅速推進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相關工作。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10月23日
如東縣加快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和《南通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通政發〔2024〕17號),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大力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工作的通知》(蘇農機〔2024〕14號)和省農業農村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加力推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的補充通知》(蘇農機〔2024〕17號)以及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關于加快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通農機〔2024〕10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如東縣加快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方案如下。
一、報廢補貼范圍
加力政策實施期間,報廢補貼農機種類共有9類〔拖拉機、播種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機動噴霧機、飼料粉碎機、鍘草機和谷物(糧食)干燥機〕。
二、報廢補貼標準
政策加力補貼標準為:報廢20馬力以下拖拉機,單臺報廢補貼額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報廢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并新購置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支持范圍內的同種類機械,在基本政策報廢補貼額基礎上再提高50%,申請補貼需提供新購機證明。報廢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的,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具體報廢補貼額見《江蘇省農業機械報廢補貼額一覽表》(見附件1附件)。
三、政策實施期限
此輪政策明確的新增谷物(糧食)干燥機報廢補貼以及20馬力以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等4類機械提高報廢補貼額屬于加力政策,政策實施期限暫定為2024年6月21日(對符合加力支持條件的,已領取報廢補貼額的,補齊差額部分補貼)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四、享受補貼的對象
享受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的對象為如東縣內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五、報廢相關流程
(一)報廢舊機
1.機主自愿將擬報廢的農機交售給農機報廢回收企業。
2.農機報廢回收企業核對機主和擬報廢的農機信息,拍攝機主與整機左前方、右后方45°照片,拍攝并拓印車架號、發動機號,拍攝整機銘牌、發動機銘牌等照片,對其真實性和唯一性負責。無牌證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未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應當主要部件齊全,機主就機具來源、歸屬等內容進行書面承諾(承諾書參考樣式見附件2)。
3.農機報廢回收企業應當對擬報廢的農機建立健全相關報廢檔案,做到“一機一檔”,拆解檔案應當包括銘牌和其它能體現農機身份的原始資料、照片、拓印、視頻等。拆解檔案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要做到妥善保管,隨時接受各級相關部門的審驗檢查。
4.農機報廢回收企業應及時對回收的農機進行拆解,對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發動機等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嚴防再次回流市場。拆解前應通知縣相關部門派員監督。現場監督人員要督促回收企業對回收機具的主要總成、核心部件進行核驗,拆解中監督是否按照《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技術規范》要求進行解體銷毀,拆解時應全程錄像。農機報廢回收企業應在拆解場地設置全覆蓋的電子視頻監控系統,并接入南通市農機數字化管理應用平臺接受市縣相關部門監管。
(二)注銷登記
1.注冊登記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機主持《確認表》和相關證照,到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農機中隊依法辦理牌證注銷手續。
2.農機中隊核對機主和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信息后,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在《確認表》上簽注“已辦理注銷登記”字樣。在農機報廢回收企業將相關報廢機具信息上傳全省信息系統后,應及時審核把關相關機具信息。
(三)兌現補貼
1.機主持有效的《確認表》和書面承諾原件,按相關規定到鎮(區、街道)農業農村與社會事業局申請辦理補貼手續。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和享受加力補助政策的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還需提供新購機證明。
2.經鎮級審核、公示等程序,按規定通過“一卡通、銀行卡”等方式向符合要求的機主兌現補貼資金。
六、工作要求
1.嚴肅補貼發放紀律。補貼對象要遵守江蘇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相關規定,牌證管理機具報廢拆解前及時去農機監理部門注銷牌證。補貼對象要對提交的農機報廢補貼機具相關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套取、騙取農機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2.強化補貼材料審核。各鎮(區、街道)和相關農機報廢回收企業要對農機主提交的材料強化材料審核檢查力度,要求機主提供的材料做到齊全、真實、準確,做到凡是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或未按要求補充完善材料的,視為放棄;凡是提供虛假信息資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補貼對象和農機報廢回收企業要積極配合各級農業農村、財政、審計以及紀檢等部門的檢查核查。
3.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各鎮(區、街道)要高度重視本次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這次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是國家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民心工程,各鎮(區、街道)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短視頻平臺、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加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解讀,制作一圖讀懂宣傳海報、宣傳單,發動鎮(街道)、村(居)進行張貼宣傳。通過多層次、多渠道宣傳,切實提高群眾知曉率,做到惠民政策人盡皆知,激發廣大農民農機報廢更新熱情。
附件:1.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江蘇省發改委、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加力推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的補充通 知》(蘇農機〔2024〕17號)
2.如東縣報廢農業機械來源歸屬承諾書
附件2
如東縣報廢農業機械來源歸屬承諾書
申請人(符合報廢條件的個人)
姓名: 聯系方式:
證件類型: 證件編號:
住址:
申請人(符合報廢條件的法人/非法人組織)
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 聯系方式:
住所地:
擬報廢(生產企業名稱)生產的(機具類別)壹臺,機具型號,發動機號,底盤(車架)號。
該機具系本人(購買日期)年月日,在(生產或銷售企業或其它方式)購買。本人因缺少□銷售發票,機具□銘牌□出廠編號□車架號□發動機號等信息缺失。現申請通過書面承諾的方式辦理報廢。本人(組織)現作出如下承諾:
1.已經知曉江蘇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全部內容。
2.本人(組織)未對報廢機具進行拼裝改裝。
3.本人(組織)辦理報廢業務時所作陳述和提交的材料均真實無誤。如有違背,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和失信后果。
4.上述承諾是申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特此承諾。
申請人簽名/(組織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