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為規范縣城義務教育招生工作,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免試就近原則。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根據戶籍按施教區免試入學,確保適齡健康兒童入學率達到100%。保障特殊群體接受義務教育,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98%以上,保障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入學。
2.公開公平原則。通過多種途徑宣傳義務教育的相關政策,公開招生入學的政策條件、手續程序、時間安排等信息,實行陽光招生,接受社會監督,營造良好氛圍。
3.規范有序原則。科學合理劃定施教區,學校辦學規模適度,均衡編班,均衡配備教師。嚴格招生條件,規范招生程序,嚴肅招生紀律,落實“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格執紀問責。
二、入學條件
(一)小學入學條件
1.年齡條件。年滿6周歲的兒童(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適齡兒童確因身體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請,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可延緩入學。
2.戶籍條件。戶籍情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戶籍在縣城小學施教區范圍內適齡幼兒。
②外縣(市、區)在縣城小學施教區內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
(二)初中入學條件
戶籍情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小學畢業生:
1.戶籍在縣城初中施教區之內。
2.外縣(市、區)在縣城初中施教區內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
3.本縣非縣城初中施教區戶籍,在縣城小學畢業,縣城有固定住房(房產證)或家長在縣城經商務工,根據學校規模和招生能力協調安排入學(此條款執行至2021年招生結束)。
三、招生學校及施教區
1.招生學校及招生規模
根據縣城義務教育布局規劃和現有學校數量,按6所小學、3所初中進行招生,實施集團化統一管理,教育教學資源、師資配備等由各教育集團均衡配置,保障每一位學生接受公平優質的教育。具體招生學校及計劃如下:
小學招生學校
(1)如東縣實驗小學教育集團
如東縣實驗小學(本部),計劃招生10個班;
如東縣實驗小學城北校區(如東經濟開發區實驗小學),計劃招生4個班;
如東縣實驗小學城中校區(如東縣友誼路小學),計劃招生6個班。
(2)如東縣掘港小學教育集團
如東縣掘港小學(本部),計劃招生10個班;
如東縣掘港小學城東校區(如東縣解放路小學),計劃招生4個班。
(3)如東縣賓山小學,計劃招生10個班。
初中招生學校
(1)如東縣實驗中學教育集團
如東縣實驗中學(本部),計劃招生16個班;
如東縣實驗中學城北校區(如東縣新區初中),計劃招生10個班。
如東縣實驗中學城南校區(如東縣賓山初中),計劃招生12個班。
2.招生學校施教區范圍
施教區域確定的原則:根據義務教育招生的相關政策法規要求,根據城區人口分布密度、招生學校位置、招生計劃、交通狀況等因素,依法依規確定各招生學校施教區域,保障轄區內適齡兒童按施教區域就近入學。鑒于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的不均勻性、街區形狀的不規則性,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
小學施教區總范圍:縣城城區及城鄉接合部,東部至五總村、六總村1~27組(分鄉河以西)、三橋村;南部(雙沙河以北)至三橋村、余蕩村、野營角村、銀杏村、芳泉村;西部至芳泉村、虹橋村、掘西村、振新社區;北部至振新社區、北場村。
初中施教區總范圍:縣城城區,城區東部,含五總村、丁楊村、潮墩村、六總村、如華村、八總村、三橋村、賓東村等;城區南部(雙沙河以北),含三橋村、港南村、虹橋村、芳泉村、銀杏村、野營角村、余蕩村等;城區西部,含陳高村、虹元村、江莊村、肖橋村、十里墩村、曉河村、虹橋村、芳泉村等;城區北部,含農場居委會、北場村、振新社區等。
各校施教區范圍的具體信息可查看2月19日如東教育體育信息網(通知公告欄)和如東教育公眾號公示內容(縣城城區義務教育施教區區域分布圖隨同“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登記表”一起下發)。
3.有關具體問題的處理
學生與其父母的戶籍、房產證和流動人員居住地等是選擇填寫縣城細分區塊序號的主要依據。
(1)屬于縣城戶籍施教區的學生,如戶籍和房產證不一致的,家長可根據戶籍或房產證選擇確定(此條款執行至2021年招生結束,2022年將以戶籍確定入學學校)。
⑵外縣(市)在我縣縣城經商務工人員根據居住地址及經商務工地址確定,協調安排入學。
⑶本縣非縣城初中施教區戶籍在縣城小學畢業的,有固定住房,以房產證確定;經商務工人員以經商務工單位地址確定,協調安排入學(此條件執行至2021年招生結束)。
⑷學生應與父母在同一戶籍,并與父母的居住地保持一致,特殊情況按以下辦法確定:
①學生的戶籍跟父母戶籍不一致的,可以學生本人戶籍或以父母戶籍申請入學學校,教體局根據學位空額情況統籌安排。
②因房屋征收拆遷異地安置的,憑征收拆遷安置手續以安置地確定。
③父母離異的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以學生本人或實際監護人的戶籍確定。
④房產證用途是商業營業用房或工業用房的,不能作為確認施教區的依據。
⑸學生父母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工作、邊疆野外工作等人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親屬監護的,根據有關證明材料,以監護人戶籍確定。
⑹二孩家庭子女中的二孩優先保障入學。
四、招生程序及時間安排
1.制定方案,部署落實(6月上旬)。制訂并公布《如東縣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意見》和縣城義務教育招生辦法,6月上旬召開會議進行部署。
2.宣傳發動,信息登記(6月16日前)。縣城各幼兒園、小學召開畢業年級學生家長會議,宣傳招生的政策條件,公布入學條件、手續程序等信息。家長填寫《信息登記表》,提交相關材料,各幼兒園和小學核查材料,登記表及相關紙質材料交縣教體局教育科,電子稿發教育智慧云平臺教育科。入學兒童少年相關信息需在縣義務教育招生平臺登記填報、上傳資料及核查認定。各校(幼兒園)需對家長進行指導并組織填報、上傳資料(具體填報方法見平臺填報指南),對不具備填報條件的(或不會使用招生平臺操作系統的),由學校安排人員協助登記、上傳,系統填報起止時間學校另行通知。
3.信息核查,下發通知(6月30日前)。縣教體局組織各招生學校核查小學及初中新生信息,根據招生條件及施教區域確定各招生學校入學名單,下發《義務教育入學預錄通知書》至招生學校,招生學校根據下發名單在縣義務教育招生平臺上進一步核查確認。
4.公示名單,報到登記。
7月4~5日,招生學校公示新生名單。家長攜帶《義務教育入學預錄通知書》、戶口簿等材料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學校復核入學資格及新生基本信息。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家長需提供個人“蘇康碼”(綠色),經測量體溫正常后,方可進入招生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7月7~9日,縣教體局審核辦理縣城戶籍回城上學就讀、新增外來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入學手續。辦理時需提供個人“蘇康碼”(綠色)或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經測量體溫正常后,方可進入教體局指定場所提交入學所需材料。7月16日前憑入學通知書到招生學校辦理報名手續(疫情防控要求同上)。教育科、招生學校做好信息登記、核查確認及招生平臺資料上傳、信息填報的指導或協助等工作。
8月26~30日,各初中、小學審核辦理轉學手續。
5.均衡編班,學籍注冊。
8月30日前,各學校制定均衡編班工作方案,根據新生信息均衡編班,并將分班情況在校內公示。
9月1日開學,各學校在開學1個月內為新生注冊學籍,將學生信息錄入《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系統》。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終身不變”,所有中小學生不得借讀。
五、關于信息登記核查
(一)家長需提交的材料
1.縣城戶籍的需提供戶口簿、房產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外縣(市、區)在我縣縣城經商、務工人員需提供戶口簿(子女及父母戶籍)、居住證、經商或就業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商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2020年底前的營業執照(納稅或免稅證明);務工材料包括:2020年底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社會養老保險憑證、2021年不少于兩個月的工資發放單)。
3.本縣非縣城戶籍在縣城小學畢業的,需提供戶口簿、房產證或家長經商就業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商、務工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同上)。
4.就讀小學一年級的還須提交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二)信息核查程序
材料初審由學生在讀的幼兒園或小學組織實施,以班級為單位進行,主要核查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所填寫信息的準確性。核查程序如下:
1.家長提交信息登記表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審核人審核信息登記表相關信息是否填寫、內容是否準確、家長是否簽字。特別對區塊編號、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務工經商等關鍵信息要認真核查,確保準確無誤。
3.審核原件、復印件及新生報名系統中登記的信息是否一致,對材料真實性有疑問的,要留存并做好記錄。審核人在信息登記表上簽字。材料復印件附在信息登記表后并用訂書機裝訂。
4.匯總錄入學生信息。《信息登記表》順序與錄入的學生信息表順序一致。
5.《信息登記表》及附件證明材料、信息登記核查統計表、學生信息數據庫等材料于6月16日前報送教體局教育科。
(三)材料核查要求
1.戶口簿。主要核查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本戶籍成員之間的關系以及戶號是否一致。復印件要有主頁、戶主、適齡兒童及父母等頁。學生姓名以戶口簿為準。
2.房產證。主要核查居住地、房屋所有人與適齡兒童的關系、房屋用途等。
3.兒童出生醫學證明。主要核查出生年月以及父母姓名。
4.流動人員居住證。主要核查外來流動人員身份及合法居住手續,以及與學生之間關系。
5.經商或務工證明材料。主要核查經商或務工單位地址、合法用工關系以及與學生的關系。
六、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注度高,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公平和社會穩定。縣城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由縣教體局統籌協調,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建立科學有序、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機制,認真組織實施。各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全局意識、法規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同時,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各單位在組織招生工作期間,要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落實具體措施,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安全平穩進行。
2.宣傳引導,規范程序。通過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宣傳依法招生、規范招生、陽光招生,宣傳教育的優質均衡、集團化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平穩順利。規范招生程序,按序時安排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調查摸底、信息登記審核、發放入學通知書、新生報到注冊、編班入籍等工作。
3.強化責任,嚴肅紀律。認真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各學校要堅持做到“十個不”:不擅自提前招生;不違規跨施教區招生;不拒絕接收本施教區(服務區)內學生以及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學;不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不舉行任何形式與招生掛鉤的面試筆試;不以各種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書等作為入學依據;不舉辦重點班和實驗班;不違規收取任何費用;不招收借讀生和復讀生;不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