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街道):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工作,切實保障殘疾人權益,根據《省政府關于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 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蘇政發〔2016〕15號)、《縣政府 關于做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東政發〔2017〕24號)等政策精神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蘇民規〔2022〕4號)、《關于貫徹落實<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東民〔2023〕41號)的具體規定,決定今年繼續開展全縣殘疾人“兩項補貼”復核工作,現將相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繼續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復核工作,一是準確掌握 在冊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是否仍然符合發放條件,其對象類型和補貼標準是否準確;二是完善“應補盡補”、“應退盡退”的動態管理機制,確保殘疾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更加精準高效,檔案管理更加齊備完整。
二、復核內容及方法
(一)復核內容和重點
主要復核內容:一是通過殘聯殘疾人數據與民政、人社相關數據進行比對,排查持有有效殘疾人證,可能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而尚未申請“兩項補貼”的現象;二是通過“兩項補貼”發放數據與民政、財政、人社等部門數據比對,排查是否存在重復發放的現象;三是檢查殘疾人死亡信息、殘疾類別和等級變化等情況,排查“兩項補貼”對象退出、變更是否及時精準;四是排查“兩項補貼”對象享受條件是否發生變化、是否存在虛報冒領現象;五是排查財政部門實際打卡發放數據與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數據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套取上級資金現象。
復核重點:一是低保外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二是認定為低收入家庭(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的補貼對象,三是持有殘疾人證的工傷保險待遇對象,四是各種事故(如交通事故)獲賠殘疾對象,五是低保外無固定收入三級四級精神智力 殘疾人對象。
(二)復核方法
1.信息比對。一是排查梳理出可能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而尚未申請的對象,將排查的名單交給村(居)民委員會進行自查,由村(居)填寫《可能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而尚未申請的殘疾人登記表》(附件1),經鎮民政審核后,向符合申請條件的對象告知政策和申辦流程。二是通過對低保家庭內殘疾人與殘聯殘疾人系統、民政低保個人待遇、衛健生存、人社工傷保險護理費等信息數據進行比對,梳理出漏補名單,立即按照“無須申請”的原則,為其補辦“兩項補貼”送審手續。
2.入戶調查。安排人員對現有低保外持證重度殘疾人、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殘疾人,通過電話、視頻、見面、入戶等方式,逐人進行聯系復核,填寫《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復核情況登記表》(附件2)。
(三)問題處置
1.發放停發通知書。由鎮(區、街道)向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發放停發“兩項補貼”通知書,并填寫《2023年退出殘疾人“兩項補貼”人員名單》(附件3)。
2.完善檔案。根據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現在冊名單,對應檢查“兩項補貼”對象是否已建立一人一檔的紙質檔案;對紙質檔案中申請、審核、審批、告知的書面材料按目錄一一核對;檢查受理、核對、審核過程中時間、證據、落款、用印是否符合邏輯,對存在矛盾沖突的地方進行補正、修改、說明。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3年7月24日-30日)
各鎮(區、街道)按照要求,結合民政、殘聯工作實際和走訪群眾工作計劃,統一部署,加強宣傳,確保此次復核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二)復核排查階段(2023年7月31日—8月31日)
1、各鎮(區、街道)要組織力量成立排查工作組,對轄區內在冊殘疾人和“兩項補貼”對象進行全面核查,做到逐村、逐戶、逐人核查。發現可能符合“兩項補貼”條件而未申請的對象立即通知當事人或監護人,遵循自愿原則,協助辦理申請,對符 合低保、特困救助條件的,要立即指派人員代辦救助申請手續,并將附件1、附件4和自查報告于8月15日前報至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2、各鎮(區、街道)對排查中發現不符合享受“兩項補貼”條件的申請和咨詢對象,要做好政策說明,預防糾纏信訪。發現不再符合享受“兩項補貼”條件的在冊對象立即整改,按程序清退,并將附件3于8月15日前報至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三)整改總結階段(2023年9月)
各鎮(區、街道)在今年“兩項補貼”復核工作中發現問題的,要查漏補缺、舉一反三,認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限期予以改正;對好的經驗做法及時進行總結報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兩項補貼”復核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各鎮(區、街道)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扎實細致做好準備工作,確保復核工作順利開展,按期完成。
(二)突出重點,擔當作為。通過復核工作,吃透省民政廳蘇民規2022年4號規程精神,把握殘疾人“兩項補貼”是適度 福利的政策定性。用“三個融合”方法,在“兩項補貼”對象和殘疾人困難家庭中主動排查發現社會救助對象,更好地維護殘疾人權益。
(三)及時修改,總結提高。各鎮(區、街道)對復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做到立查立改、邊查邊改,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如東縣民政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