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工作的通知》,為了讓大家更好地了解相關政策,現整理了下面8個高頻率問題來答疑解惑:
1、問:2023年度社保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分別是多少?
答:(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縣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下限暫按4494元執行,上限暫按24042元執行。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縣職工基本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按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基數執行。
2、問:2023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的申報范圍是多少?
答:申報范圍:我縣參加社會保險的參保單位及其職工。
3、問:2023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的申報時間是多少?
答:2023年1月12日起至 2023年3月6日止。
4、問:2023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的申報對象是誰?
答:各參保單位以2022年12月在職職工人數為應申報人數。2023年1月1日后進入單位或1月6日前離職的職工不在此次申報范圍之內。
5、問:參保單位如何申報2023年度社保繳費基數?
答:《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匯總表》、《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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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以下簡稱“網辦大廳”)提供了強大的網上申報功能支持,用人單位均可通過“網辦大廳”的基數申報模塊便捷操作。因目前正值新冠感染高峰期,為避免人員聚集,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故本次年度基數申報原則上網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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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問:2023年度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答:(1)參保單位以職工2022年工資收入為依據申報2023年度繳費工資基數。
(2)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并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職工,在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范圍內,以傷殘津貼為依據申報繳費工資基數。
(3)繳費工資基數的組成按《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1990〕1號)和《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關于規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蘇社險管〔2007〕9號)等規定執行。
(4)行政事業單位繳費基數的組成與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口徑一致。
7、問:靈活就業人員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
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分為十二檔,依次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自主選擇適當檔次的繳費工資基數,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8、問:2023年度社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注意事項有哪些?
答:(1)本次申報的年度基數執行時間為2023年1月到12月。
(2)各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前完成申報。
(3)用人單位在填寫申報材料時,應如實、準確填寫2022年職工全年工資收入總額(金額以元為單位取整數。2022年內進入本單位,工資收入不足一年的職工,折算成全年工資收入申報),少報、瞞報、漏報工資收入總額的單位,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4)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我縣參加工傷、失業)的省屬用人單位,向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申報企業養老、失業、工傷繳費工資。
(5)2023年度職工醫療保險基數申報請按照醫保部門的相關要求單獨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6)各單位在輸入職工年度工資收入前,須仔細核對職工的基本信息,如發現有誤,應及時填寫《個人基本信息變更表》,至縣社保中心辦理更正或變更手續。
(7)為及時更新繳費單位基礎信息資料,各單位還須核對本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人、聯系電話、所屬行業、銀行賬戶等基本情況,如有差異,請及時填寫《參保單位基礎信息變更表》至縣社保中心進行變更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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