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用人單位社保熱點問答
1.試用期員工也要繳納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如果單位以員工處于試用期為由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哦!
2.非全日制員工要繳納工傷保險。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已按照全日制用工參加社會保險的,其他用人單位可在其參保期間,為其單獨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3.用人單位如何線上辦理人員參保?
用人單位為新員工參保,除了到單位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外,也可網上辦理。具體操作流程您可點擊鏈接了解:【社保小貼士】社保業務網辦更安全更便捷! 社保費申報問題,您可點擊鏈接關注“如東社保”公眾號。如您所愿為您“社”想 —— 單位招錄新員工,如何進行社保費申報?
4.社保結算期新錄用人員如何及時參保?
對社會保險費結算期(每月7日至10日)內新增錄用的職工,用人單位可通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用人單位用工參保預登記”模塊辦理預參保登記手續,下一申報期開啟后系統將自動為其辦理正式用工參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