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
因電大路拓寬及縣第一中學周邊地塊改造需要,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經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批準,現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電大路拓寬及縣第一中學周邊改造地塊(一期)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圍:北至道路規劃紅線,東至東環路,南至電大路,西至人民路,規劃紅線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具體以征收紅線圖為準
三、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四、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詳見附件
五、征收部門:如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六、征收實施單位:如東縣掘港街道辦事處
七、征收現場辦公室:電大路16號(原如東縣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聯系電話:84188311
八、監督舉報電話:81908805(如東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察組)
被征收人及利害關系人如對本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本決定公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向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電大路拓寬及縣第一中學周邊改造地塊(一期)項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