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5年省級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蘇農科〔2025〕5號)和《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東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意見的通知》(東政辦發〔2025〕17號)等文件精神,為提高全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不斷加強全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能力,有序推進項目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堅持“以秸稈機械化還田為主,其他多種利用形式為輔”的“1+X”模式,大力實施以肥料化、能源化、工業原料化、飼料化和基料化的“五化”綜合利用工程,基本形成集“收、儲、運、用”為一體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體系。全縣計劃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面積180萬畝,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推進省考以上斷面流域村農作物秸稈離田,支持村集體開展農作物秸稈離田,支持和培育規模主體開展多形式農作物秸稈利用,鼓勵引進農作物秸稈工業原料化企業。
二、作業補助
(一)補助范圍
全縣經50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機掛接還田機械、犁耕深翻機械進行全量還田作業并通過鎮級審核、縣級核查確認的稻、麥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面積;全縣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組織開展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離田作業面積。實施秸稈離田的地塊,當季不得申報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資金??紤]到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還田、離田工作與秸稈禁燒、禁拋、禁亂堆工作關聯度大,對在檢查巡查中發現焚燒秸稈、拋棄秸稈進入河道水體等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種植戶采取一票否決,不得給予資金補助。
申請補助面積以確權登記(測繪)面積為準,部分未確權(測繪)田塊以承包合同面積為準。
(二)補助對象
按照“誰還田、補給誰”的要求,秸稈機械化還田補助資金原則上直接補助給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的實際種植農戶,土地已流轉或者經營組織從事糧食生產的,直接補助給土地流轉大戶或者經營組織(另有約定除外);秸稈機械化離田作業補助資金補助給組織實施秸稈機械化離田的村集體。
(三)作業標準
享受省級秸稈機械化還田和生態型犁耕深翻還田作業補助的對象,要實施機械化全量還田作業,夏季作業質量須符合收獲麥秸稈(留茬高度≤15cm)切碎(長度≤10cm)勻拋,還田作業的耕作深度≥10cm的作業標準;秋季作業質量須符合收獲稻秸稈(留茬高度≤15cm)切碎(長度≤10cm)勻拋,耕作深度≥18cm的作業標準(第一次犁耕深翻的田塊不宜超過20cm)。實施秸稈機械化離田作業田塊在收獲作業時,不得將秸稈切碎。
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犁耕深翻還田和秸稈離田作業機具須配備使用智能監測裝置,并能按要求提供作業數據、作業照片和軌跡圖。
(四)補助標準
經鎮級審核、縣級第三方核查確認的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補助20元/畝,生態型犁耕深翻還田面積補助40元/畝。夏季秸稈機械化還田和犁耕深翻還田均按秸稈還田補助,即每畝補助20元,秋季原則上僅補助生態型犁耕深翻還田作業面積。
經鎮級審核、縣級第三方核查確認的秸稈機械化離田面積補助50元/畝。
(五)工作流程
1.宣傳發動。鎮(區、街道)將相關精神傳達到村,同時對種植戶和農機手廣泛進行政策告知,鎮村兩級共同組織落實作業機具、作業面積、實施主體,合理確定秸稈機械化離田區域。
2.組織實施。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的種植戶要委托50馬力以上、證照齊全的大中型拖拉機及機手按照作業標準進行作業;秸稈還田(犁耕深翻)、離田作業機具須裝備智能監測設備并能按要求提供作業數據、作業照片和軌跡圖,智能監測設備注冊地為外縣的,要提前將作業機手信息、智能監測設備號逐級報備。
3.村級申報。補助資金由村委會統一集中申報。作業開始后,鎮村兩級要對作業過程進行跟蹤管理,對作業質量、面積等進行監管,村委會要落實專人填報作業數據和各項申請補助材料。夏季于7月30日(秋季次年1月20日)前通過農機智能監測系統向鎮級提交村級確認申請明細表,同時提交村級確認申請匯總表紙質版。
4.鎮級審核。鎮(區、街道)組織相關人員對村級申報作業面積進行審核,審核方式主要采取系統核查,視情況采取現場核查、資料比對等。鎮級審核后,由鎮(區、街道)組織到村公示7 天以上,公示無異議后,夏季于8月25日(秋季次年2月10日)前通過農機智能監測系統提交鎮級確認明細表。縣級第三方核查數據上傳系統后,將鎮級確認匯總表、歸戶清冊、秸稈離田面積確認表一式兩份報縣農機推廣站。
5.縣級考評。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聘請第三方對鎮級審核結果進行核查,核查比例不少于鎮級申報作業補助面積的20%,核查方式主要采取系統核查,視情況采取現場核查、資料比對等;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縣級第三方核查結果進行抽查,并對各鎮(區、街道)秸稈還田、離田工作進行考評,確認各鎮(區、街道)程序規范,經縣級公示無異議后,將補助資金下達至各鎮(區、街道);秸稈還田補助資金由各鎮(區、街道)通過“一卡通”系統按實兌付,并注明“秸稈還田”字樣(犁耕深翻補助資金注明“犁耕深翻”字樣),秸稈離田補助資金由各鎮(區、街道)直接兌付到村集體銀行賬戶,并注明“秸稈離田”字樣。
三、秸稈收儲、利用補助
(一)補助對象
1.當年收購本縣稻、麥、玉米、油菜等主要農作物秸稈銷售總量達100噸及以上的秸稈收儲點,收儲點需有固定的收儲場所;
2.當年消耗農作物秸稈量達到3000噸及以上的本縣多形式利用經營主體;
3.收購并消納我縣農作物秸稈的周邊生物能源發電企業。
(二)補助標準
1.秸稈收儲點
我縣秸稈收儲點當年收購本縣稻、麥、玉米、油菜等主要作物秸稈銷售到如皋、海安發電廠和我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主體的,達100噸及以上,按每噸30元進行補助,銷售量以縣級第三方審核電廠和利用主體收購量確認?,F金結算不得作為收購依據。為避免重復補助,對收儲加利用主體相互之間及與收儲主體之間有收購行為的,僅對第一次收購量予以補助,二次銷售的將整體扣除第一次收購量進行補助。
2.秸稈多形式利用主體
對我縣當年多種形式利用消耗本縣農作物秸稈的各類企業、新型經營主體,按消耗農作物秸稈量進行獎補。當年消耗秸稈量達3000噸及以上的給予補助:達到3000噸獎補4.5萬元;3001-10000噸部分,每噸獎補20元;10001-20000噸部分,每噸獎補25元;20000噸以上的部分,每噸獎補30元。農作物秸稈收購須采用電子計量方法,并安裝監控系統,建立原材料入庫臺帳,終端產品銷售管理規范。申報主體須財務規范,現金結算不得作為資金往來采信依據,消耗量以縣級第三方審核確認。收儲加利用主體開展打捆離田作業的需提供作業協議及經村級確認的打捆離田面積證明,消耗量以縣級第三方審核確認的終端產品銷售量為準。
3.周邊生物能源發電企業
對如皋、海安等周邊生物能源發電企業收購并消納我縣農作物秸稈達20000噸及以上的,給予獎補。達到20000噸時,獎補8元/噸;達30000噸時,20000噸及以下部分獎補10元/噸,20000噸以上部分獎補20元/噸;達40000噸時,20000噸及以下部分獎補12元/噸,20001-30000噸部分獎補20元/噸,30000噸以上部分獎補25元/噸;達50000噸時,20000噸及以下部分獎補12元/噸,20001-30000噸部分獎補20元/噸,30001-50000噸部分獎補25元/噸,50001噸及以上部分獎補30元/噸。周邊生物質能源發電廠消納我縣農作物秸稈補助對象須為我縣秸稈收儲點,最終消耗量以縣級第三方審核確認。
(三)工作流程
1.宣傳發動。鎮(區、街道)將相關精神傳達到村及相關農作物秸稈收儲、利用主體,廣泛進行政策告知。
2.組織實施。各地要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助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申報主體要做好秸稈收購銷售臺帳,保持每天按實記錄,每筆收購銷售有確認簽字,每月有收購銷售銀行收支合法手續。秸稈多形式利用主體要明確利用方式,準確核算利用數量,秸稈收購要采用電子計量方法及監控系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施,產品銷售要按照企業運行要求進行管理。鎮(區、街道)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本轄區農作物秸稈收儲利用主體全面摸排,填寫《如東縣農作物秸稈收儲利用主體統計表》于6月15日前報縣農機推廣站(后期有新增主體的即時填報),每月至少對各主體進行一次檢查核對,確保秸稈收購量的準確性。
3.主體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秸稈收儲點、秸稈利用主體準備申報材料,經村級初審后于次年1月31日前報鎮級審核。
4.鎮級審核。各鎮(區、街道)負責本地所有項目的審核初驗收工作,以鎮級為單位于次年3月15日前報縣農機推廣站申請縣級驗收。
5.縣級驗收。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聘請第三方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核查,同時組織專家對實施項目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及時進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取消項目主體補助資格。驗收合格且縣級公示無異議后,將補助資金下達至各鎮(區、街道),由各鎮(區、街道)按實兌付,對秸稈收儲點補助資金注明“秸稈收儲”字樣,秸稈綜合利用主體補助資金注明“秸稈利用”字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各鎮(區、街道)要高度重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要明確任務和責任,健全工作責任制,加大行政推動力度。各鎮(區、街道)要迅速將本辦法進行廣泛宣傳,要將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與秸稈禁燒、禁拋、禁亂堆同部署,保障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二)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輿論氛圍。
各鎮(區、街道)要強化安全意識宣傳,加大未檢車輛作業及無證駕駛的檢查力度;圍繞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文章、網絡有文字、路上有宣傳、田邊有橫幅、鎮(區、街道)有現場、鎮村有培訓的“八有”方針,切實加大補助政策宣傳力度,要圍繞作業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補助申報程序、作業技術路線、作業標準以及農機農藝要求等,進行全方位多層次宣傳,提高農民群眾的政策知曉率。
(三)強化技術培訓與指導,大力提高裝備水平。
各鎮(區、街道)要對轄區內聯合收割機駕駛員、拖拉機駕駛員和所有村干進行技術培訓,要突出加強對農機駕駛員的職業素質進行教育,對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的田塊,要進一步規范聯合收割機下田必須配備和啟用秸稈切碎勻拋裝置的作業要求,把好秸稈機械化還田的第一道關口。作業期間要加大指導巡查力度,督促農機手嚴格按作業標準實施作業。要加大農機與農藝結合力度,加強田間管理,抓好技術指導服務。
(四)規范操作程序、加大問責力度。
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助政策是一項惠農政策,務必確保??顚S茫_保補助資金的使用安全。各鎮(區、街道)要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軋準時間節點,強化管理,做好政策告知、匯總審核、組織實施好鎮級審核、村級公示等工作,并設立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助政策咨詢電話,及時處理來電來訪,認真做好補助政策的宣傳咨詢工作。對發現工作不到位、申報材料未經審核、虛報謊報補助資金的現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嚴肅工作紀律,加強風險防控。
各鎮(區、街道)要嚴格操作程序,確保按時申報。要切實做到“七個嚴禁”:嚴禁將沒有實施還田、離田或不符合作業標準的田塊進行申報;嚴禁截留、挪用、轉移專項資金;嚴禁虛報面積、套取補助;嚴禁現金兌付;嚴禁鎮村以任何理由從補助對象收回補助資金,進行所謂的“二次分配”;嚴禁集體或個人代領、轉付或用補助資金抵扣相關款項及費用。
附件:1.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各類補貼一覽表
2.如東縣農作物秸稈收儲利用主體統計表
3.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驗收申請表
4.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驗收申請報告
5.如東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承諾責任書
6.年月農作物秸稈收購量結算明細表
7.2025年農作物秸稈收購量匯總表
8.2025年農作物秸稈收購、使用量匯總表
9.2025年農作物秸稈利用用電量匯總表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 如東縣財政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1
2025年農作物秸稈收儲、利用項目補貼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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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種類 |
獎補內容 |
獎補對象 |
補貼標準 |
控制要求 |
材料要求 |
其它 |
農作物秸稈收儲點獎補 |
農作物秸稈實際銷售量 |
農作物秸稈收儲點 |
當年收購本縣稻、麥、玉米、油菜等主要作物秸稈銷售到周邊生物質能源發電企業和本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主體達100噸及以上,按每噸30元進行補助。 |
以銷售到周邊生物質能源發電企業和本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主體的秸稈數量為準。銷售量以第三方審核電廠和利用主體收購量確認?,F金結算不得作為收購依據。 |
1.附件3-5;2.周邊生物質能源發電企業和本縣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提供的秸稈收購數證明及收購臺賬明細;3.收儲場所用地手續及現場照片。 |
1.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開戶行及銀行賬號復印件;3.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圖片。 |
農作物秸稈多種形式利用主體獎補 |
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量 |
農作物秸稈多種形式利用主體 |
當年消耗秸稈量達3000噸及以上的給予補助:達到3000噸獎補4.5萬元;3001-10000噸部分,每噸獎補20元;10001-20000噸部分,每噸獎補25元;20000噸以上的部分,每噸獎補30元。 |
當年消耗本縣農作物秸稈量達3000噸的給予補助,申報單位須采用電子計量方法及監控系統進行秸稈收購、并建立秸稈收購臺賬、財務制度健全?,F金結算不得作為收購依據。秸稈消耗量須提供合規手續,并經第三方審核確認。 |
1.附件3-9;2.農作物秸稈收購付款憑證及銀行記錄;3.農作物秸稈利用產品銷售憑證及收款憑證和銀行記錄;4.收儲加利用主體開展打捆離田作業的需提供作業協議及經村級確認的打捆離田面積證明。 |
1.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2.開戶行及銀行賬號復印件;3.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圖片。 |
周邊生物質能源發電企業消耗農作物秸稈獎補 |
農作物秸稈消耗量 |
生物質能源發電企 |
收購達20000噸時,獎補8元/噸;達30000噸時,20000噸及以下部分獎補10元/噸,20000噸以上部分獎補20元/噸;達40000噸時,20000噸及以下部分獎補12元/噸,20001-30000噸部分獎補20元/噸,30000噸以上部分獎補25元/噸;達50000噸時,20000噸及以下部分獎補12元/噸,20001-30000噸部分獎補20元/噸,30001-50000噸部分獎補25元/噸,50001噸及以上部分獎補30元/噸。 |
周邊生物質能源發電企業當年收購并消納我縣農作物秸稈達20000噸的,給予獎補。消納我縣秸稈補助對象須為我縣秸稈收儲點,最終消耗量須經第三方審核確認。 |
1.附件3-8;2.相關收購、支付單據復印件。 |
1.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2.開戶行及銀行賬號復印件。 |
附件2
如東縣農作物秸稈收儲利用主體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主體名稱 |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地址 |
類別 |
秸稈主要用途 |
年收儲(利用)量(噸) |
備注 |
注:1.類別根據實際情況填收儲、利用、收儲加利用;2.收儲點秸稈主要用途根據實際情況填銷往發電廠、**利用主體,利用主體秸稈主要用途根據實際用途填寫,收儲加利用主體秸稈主要用途分別填寫;3.年收儲(利用)量填預估數。
附件3
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驗收申請表
項目實施單位 |
負責人及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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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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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內容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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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 |
數量(噸) |
補助標準 |
補助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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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稈銷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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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稈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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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資金打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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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 |
開戶行 |
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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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意見: 以上情況屬實,如有不實,自愿承擔責任。 項目實施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現場核實情況: 鎮(區、街道)核查人員(簽字): 村(居)核查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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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居) 審核 意見 |
村審核人(簽字): 村(居)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
鎮級 驗收 意見 |
鎮(區、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蓋章) 年 月 日 |
注:秸稈收儲點填秸稈銷售量,秸稈利用主體和發電廠填秸稈消耗量
附件4
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驗收申請報告(格式)
如東縣農業農村局、如東縣財政局:
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東縣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意見的通知》(東政辦發〔2025〕17號)、《關于做好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東農〔2025〕55號)文件精神,我單位組織實施了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助項目,收購并銷售我縣主要農作物秸稈XX噸;收購消耗我縣農作物秸稈XX噸。
現已實施結束,特申請驗收!
實施單位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如東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承諾責任書
項目實施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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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項目建設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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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投資 |
申請財政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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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主要內容 |
1.銷售秸稈量:噸。 2.消耗秸稈量: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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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單位承諾: 1.項目實施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依據項目要求,據實提供,如有虛假,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2.項目實施建設內容為唯一項目建設內容,如與其他項目有重復申報現象,愿意退還財政補助資金并承擔相關責任。 項目實施責任人(簽名) 聯系電話: 單位負責人(簽名)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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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單位所在地主管部門(農業農村辦公室)承諾: 該項目經審核,所有材料數據內容真實,符合相關規定,與其他項目無重復申報等現象。如存在虛假,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審核責任人(簽名) 聯系電話: 單位負責人(簽名)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秸稈收儲點填銷售秸稈量,秸稈利用主體和發電廠填消耗秸稈量
附件6
年月農作物秸稈收購量結算明細表
填報單位:
收儲點 |
磅單號 |
結算號 |
結算單號 |
秸稈凈重(噸) |
合 計 |
附件7
2025年農作物秸稈收購量匯總表 填報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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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收儲點名稱 |
所在鎮 |
收儲點負責人 |
收購秸稈凈重(噸) |
合 計 |
附件8
2025年農作物秸稈收購、使用量匯總表
填報單位:
記賬憑證 |
收購秸稈種類 |
收購量 (噸) |
使用量 (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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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日 |
憑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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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2025年農作物秸稈利用用電量匯總表
填報單位:
序號 |
記賬憑證 |
電費發票號碼 |
用電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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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日 |
憑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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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注:電費發票復印件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