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檢查
1.檢查主體:
如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如東縣知識產權局
2.檢查事項和依據:
2.江蘇省市場監管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2025年版).docx
3.江蘇省藥品監管系統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部分).docx
3.檢查頻次上限:
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對同一經營主體同一經營場所的有計劃現場檢查次數原則上不超過1次(不包括上級市場監管部門部署的專項檢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企業申請等確需實施多次行政檢查的,可不受上述次數限制,但不能超過合理次數。
具體檢查頻次見附件《如東縣市場監管局2025年度行政檢查計劃》《2025年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檢查計劃(部分)》。
1.2025年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檢查計劃(部分).xlsx
4.檢查標準:
5.檢查計劃:
1.2025年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檢查計劃(部分).xlsx
2.江蘇省知識產權領域2025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計劃(部分).docx
6.檢查文書:
司法部印發的《行政檢查文書基本格式文本》具有普遍適用性,不同的行政執法機關均可使用。
《市場監管行政檢查工作規范》中的行政檢查文書格式文本專門適用于市場監管領域,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可根據檢查事項的不同有針對性地使用相應格式文本。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使用司法部印發的《行政檢查文書基本格式文本》。《行政檢查文書基本格式文本》未作規定的,根據檢查工作需要,使用《市場監管行政檢查工作規范》中的行政檢查文書格式文本。
附件:《行政檢查文書基本格式文本》
《市場監管行政檢查工作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