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1838/2021-02343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東政發〔2021〕18號 |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發布日期: | 2021-07-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縣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如東縣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9〕85號)和《市政府關于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通政發〔2020〕30號),加快推進我縣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完善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制度。養老機構登記后即可開展服務活動,并及時向縣民政部門備案。行政審批部門要認真落實“雙告知”工作職責,通過市場監管信息系統將養老機構登記信息及時告知民政等相關部門,并向社會公示,相關部門要及時下載并掌握新登記養老機構信息,加強機構安全監管和備案指導。對于利用既有建筑改造為養老機構的,在辦理營業或開業手續前,經營人應提供建筑安全評估(鑒定)意見或報告,作為場所合法使用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對于登記后30日內未備案的養老機構,民政部門應加強聯絡提醒。對已開展服務但在登記后3個月內未及時備案的養老機構,民政部門應會同同級市場監管、住建、消防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不符合相關規范要求的,責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如東縣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定予以懲戒。〔縣行政審批局、縣民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負責。以下均需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發展。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在滿足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失智)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鼓勵將閑置床位向社會開放,接受社會寄養老人的護理費和床位費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對象的養老服務。鼓勵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實行社會化運營或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到2022年,全縣公辦養老機構社會化運營率超過50%,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超過30%。〔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委編辦、縣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養老機構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重點培育發展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商標品牌。在本縣登記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在縣域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開展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支持民辦養老機構和服務企業依法設立分支機構,實現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對養老服務企業(社會組織)連鎖經營5家及以上養老機構,且總床位不少于1000張或承接運營5個及以上鎮(區、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20萬元、10萬元。到2022年培育1~2家有品牌、有影響力的連鎖型養老服務機構(企業)。〔縣市場監管局、縣科技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養老服務能力
(四)推進居家社區機構協調發展。全面推行機構、社區、居家、醫護“四位一體”鏈式養老服務模式,加快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鼓勵各類養老機構設立居家社區服務部,發揮自身專業優勢,承接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延伸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大力推進綜合性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社區長者驛家”建設,為有需要的社區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日間照料、居家照護、機構托養、康復護理等服務。加快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升級改造,到2022年,全縣城鎮街道標準化日間照料中心、社區標準化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實現全覆蓋。〔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衛健委、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養康養相結合。促進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發揮互補優勢。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試行備案管理。全面開展以老年人為重點人群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到2022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80%以上老年人。推進城鎮街道社區護理站建設,每個城鎮街道至少配置一家社區護理站。推進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建設,內設醫療機構及時納入醫保及基本照護保險協議管理。鼓勵鎮區醫院(衛生院)利用閑置床位改建或增設養老護理院。鼓勵閑置床位較多的一、二級醫院和專科醫院轉型為康復、老年護理、安寧療護等接續性醫療機構,對社會力量舉辦康復醫院、護理院等醫療機構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作限制。到2022年,全縣護理型養老床位占比不低于68%;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養老機構與協議合作的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通轉診綠色服務,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縣衛健委、縣民政局、縣醫保局、縣委編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農村敬老院雙改造雙提升。實施農村敬老院改造建設工程,改造升級照護型床位,開辟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單元,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員集中照護能力。實施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改造轉型工程,推動農村敬老院轉型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承接運營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提升養老服務綜合保障能力。動員農村散居五保老人入住集中供養機構,確保有入住意愿的五保老人100%實現集中供養。到2022年重點改建2~3所以重度失能(失智)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供養服務機構,全縣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50%以上,床位使用率達到70%以上。〔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衛健委、縣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互聯網+養老”服務。依托“通城養老”綜合為老服務信息平臺,加快推進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管理系統的數據交換共享,提高公共服務和決策水平。加強智能化養老服務平臺建設,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匯聚線上線下資源,為老年人提供“菜單式”就近便捷的養老服務。推動養老機構“智慧養老院”建設,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的遠程安全看護、健康管理、緊急救援、親情關懷等形式多樣的服務。到2022年,全縣統一規范、互聯互通的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實現全覆蓋。〔縣發改委、縣民政局、縣衛健委、縣公安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居家和社區適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所有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按照《無障礙設計規范》給予最急需的適老化改造。開展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通過開展住區無障礙改造、增設為老服務設施、加裝電梯等措施,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適、便利的社區養老環境,到2022年力爭全縣30%的老舊小區完成適老化改造提升。〔縣住建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委、縣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進老年人關愛服務。建立養老服務顧問制度。到2022年,全縣養老服務顧問點實現養老服務機構全覆蓋,顧問團隊超200人。穩步提高政府購買服務標準,擴大服務對象范圍,將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接受上門服務的居家老人數占比不低于18%。完善農村“一助一”關愛服務和城鎮獨居老人探訪服務制度,支持社會組織承接分散供養特困老人、經濟困難的高齡獨居、空巢、失能、失智、失獨老年人日常探訪與幫扶服務。到2021年,全縣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加大輿論宣傳力度,通過“敬老月”等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良好社會氛圍,引導老年群體及其家庭轉變傳統養老觀念,接受和嘗試先進的養老模式。大力發展為老助老志愿服務,鼓勵公益慈善組織支持養老服務,繼續推進照護保險志愿服務,探索建立“時間銀行”志愿服務記錄制度。〔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委、縣醫保局、縣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養老服務要素保障
(十)提升財政資金精準投入水平。各鎮(區、街道)要把推動養老服務發展所需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到2022年,縣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的比例不低于55%。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專業養老護理院,調整提高護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設補貼標準,從2021年7月1日起,對以新(擴)建自有產權用房舉辦的醫養結合型機構,每張新增護理型床位給予15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對以改建或租賃用房舉辦且租期5年以上(含5年)的醫養結合型機構,每張新增護理型床位給予8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非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一律按照普通床位給予建設補貼,補貼標準按原標準(見東政辦發〔2015〕147號文件,下同)執行,以上建設補助經費從養老機構正式運營入住比例超過20%的當年起,按照“7:3”的比例分二年發放到位。按照養老機構評定的星級,從低到高給予機構每人每月100~300元的運營補貼。加快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檔升級,相關補貼標準仍按原標準執行,不斷增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能力。〔縣財政局、縣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健全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以服務需求為導向,優化充實居家服務和輔助器具服務項目,不斷完善服務供給,逐步提高居家照護保險基金支付比例,擴大照護保險受益面。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護理站和鄉鎮照護機構及時納入定點服務,滿足失能失智人員機構照護需求。開展失能失智預防工作,打造失能預防模范社區和認知癥友好社區,延緩失能失智的發生,為國家試點提供經驗。擴大老年人能力評估覆蓋范圍,推動評估結果與基本照護保險失能失智等級評估結果互通互認。到2022年,全縣80周歲以上老年人能力評估基本實現全覆蓋。〔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委、縣醫保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拓展養老服務領域融資渠道。鼓勵銀行機構對產權明晰的民辦養老機構給予信貸支持,如提供資產(設施)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等。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遇到經營困難的民辦養老機構,可采取續貸等方式予以支持。養老服務機構融資過程中,金融機構不得違規收取手續費、評估費、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與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主,引導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支持力度,緩解養老服務“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探索發行養老服務產業企業債券,鼓勵企業發行可續期債券,用于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養老設施項目建設。〔縣金融監管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人民銀行如東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完善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新建住宅小區按每百戶不少于3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公益性養老服務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區采取政府回購、租賃等形式,按每百戶不少于20平方米的標準調劑解決到位。建立住宅區公益性配套養老服務用房“六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審批、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步權屬登記)工作機制。配套養老服務用房驗收合格后,由建設單位移交屬地政府或相關部門,由民政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確保養老服務用途。鎮(區、街道)規劃的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以及政府閑置房產資源用于養老服務的,交由承擔本轄區政府購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企業或社會組織低償或無償使用。〔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民政局、縣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保障。嚴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合理布局養老服務設施。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確保用地計劃落實。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中優先予以安排。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憑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請劃撥供地。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養老服務設施,涉及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或轉讓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補繳土地出讓金(租金),辦理協議出讓或租賃手續。〔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十五)加強養老服務技能培訓。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體系。引導職業學校、技術培訓學校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予以專項扶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分級分類組織養老服務管理人員、護理員、志愿者、老年人家庭成員等開展照護培訓。到2022年底,全縣培養培訓養老護理員1200名、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100名,所有養老機構負責人輪訓一遍。〔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薪酬待遇。完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獎補政策。建立與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配套的薪酬激勵機制,對取得國家養老護理員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在養老機構護理崗位連續從業2年以上且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分別給予每人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一次性補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制度,對取得國家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等并在同一養老服務機構工作1年以上且繳納社會保險的服務人員,每月給予特殊公益性崗位補貼200元。建立養老服務機構護理崗位全日制大專院校醫、護、養老等專業畢業生一次性入職獎勵,按照大專30000元、本科40000元、研究生及以上50000元獎補標準,給予在同一養老服務機構護理崗位工作5年以上且繳納社會保險的服務人員入職獎勵,獎勵金在符合發放條件后三年內按照“3:3:4”的比例發放到位,非全日制畢業生參照全日制畢業生標準的50%執行。
上述養老機構從業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醫護崗位補貼,同一人按就高原則享受一項。已經領取入職補貼的人員在領取期滿后按規定享受崗位補貼,領取崗位補貼的人員不得申報入職補貼。鼓勵引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家庭等困難群體到養老服務機構就業。
各鎮(區、街道)積極開發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建立養老服務褒揚機制。組織開展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對獲獎選手授予“技術能手”稱號,并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支持南通市養老服務商會開展“最美養老護理員”“優秀養老院院長”“十佳養老機構”等評選活動,加強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社會宣傳,表現突出者推薦授予“南通市勞動模范”“南通市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提高社會認同感和職業榮譽感。〔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衛健委、縣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養老服務綜合監管
(十八)健全養老服務聯合監管機制。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懲戒力度。建立養老服務投訴舉報受理平臺,拓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渠道和方式。強化已登記養老機構的跨部門監管,發現存在可能危及入住老人人身財產安全風險的,民政部門應當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改。屬于建筑、消防、食品衛生、醫療服務、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的,民政部門應當及時抄告同級住建、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生態環境、消防等部門,由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監管,并積極配合做好后續相關查處工作。情節嚴重的,應當及時告知市場監管部門,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乃至吊銷登記證書。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健全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長效機制,為老年人提供專業化、標準化的養老服務。〔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衛健委、縣生態環境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快養老服務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覆蓋養老服務行業法人、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行業信用體系,通過民政門戶網站、“信用如東網”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養老服務企業(機構)的法人信用、行政許可、備案管理和行政處罰等信息。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和養老服務黑名單制度,對于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養老機構及服務企業,實行重點監管,取消其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和享受財政補貼、表彰獎勵的資格;對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者行政處罰決定、屢犯不改、造成重大損失的養老服務機構及相關責任人,3年內禁入養老服務市場,直至永遠逐出養老服務市場。〔縣發改委、縣市場監管局、縣工信局、縣發改委、縣民政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
縣政府建立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各地各部門要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要將養老服務工作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范圍,對養老服務成效明顯的地區,給予資金、項目等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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