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申請人均為如東縣縣城城區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新就業人員(全日制院校畢業不滿5年),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在如東縣城城區范圍內無租住公房或私有住房,現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經初審符合享受配租保障條件,現予公示。如有異議,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如東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如東縣城中街道長江路27號)或撥打舉報電話:0513-8190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