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十三五”水利發展規劃》(簡稱《規劃》),已經如東縣人民政府批復同意(東政復[2017]47號)。現將該《規劃》的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劃》編制的背景和意義
興水利、除水患,歷來是治國安邦的大事。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水利工作,“十二五”時期,中央相繼作出了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保障國家水安全、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加強水污染防治等一系列決策部署,水安全上升為國家戰略,如東縣積極踐行新時期治水思路,大力推進水利建設,水利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圓滿完成了“十二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盡管我縣水利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但與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態環境改善的需求相比,目前如東的水安全保障能力還存在不少差距,水資源短缺、水生態損害、水環境污染等問題還較為突出,水利基礎設施仍存在不少薄弱環節,需要著力補齊水利發展“短板”。
為謀劃好“十三五”期間的水利發展戰略、思路、目標及重點,全面提高如東縣水利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能力,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如東縣水務局組織編制了《如東縣“十三五”水利發展規劃》(簡稱《規劃》),并經如東縣人民政府批復同意。《規劃》緊扣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水利改革發展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總體布局和政策措施,是指導今后五年水利改革發展的重要依據。
二、《規劃》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
《規劃》堅持以發展優先、民生優先、生態保護、改革創新、效益優先為原則,以建設“安全可靠的防洪除澇減災體系、量質兼備的水資源保障體系、生態宜居的水生態保護體系、旱澇保收的農村水利工程體系、專業規范的水利管理能力體系、科學高效的水利發展保障體系”為規劃總體目標。
(一)防洪除澇目標。一是防洪目標。黃海堤防逐步達到防御100年一遇黃海高潮位加11級風浪的標準。穿堤建筑物不低于所在堤防標準。區域防洪達到50年一遇標準。縣城區及重要城鎮防洪能力達到50年一遇的標準。二是除澇目標。區域除澇按照20年一遇標準建設,以最大三日暴雨逐時段產匯流調蓄計算,骨干河道水位不超過控制水位。城區除澇逐步達到20年一遇標準,以24小時設計暴雨逐時段產匯流調蓄計算,骨干河道水位不超過控制水位。
(二)水資源供給目標。生活用水保證率達97%,重要工業用水保證率達95%以上,農業灌溉用水保證率達到90%,生態用水基本保障。用水總量控制在6.82億立方米以內,萬元GDP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25%,單位工業增加值較2015年下降20%,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65,城市節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95%以上,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高。
(三) 水生態環境目標。重點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5%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率達到85%以上,地下水超采面積比例控制在5%以內;合理開發灘涂及濕地資源,保證沿海濕地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生態河道占比進一步擴大,平原區水面率不低于8%,城區水面率不低于10%,且均不得低于現狀。
(四)農村水利建設目標。有效灌溉面積率達到95%以上,旱澇保收田面積率達到90%,節水灌溉工程面積率達到65%。灌排降工程布局合理,中溝及以上建筑物配套率達到100%;完善農村河道輪浚制度,農村河道長效管護到位率達到98%以上。
(五)水利管理能力與改革。水資源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建立河道藍線管理制度,骨干河道管理全覆蓋,骨干水利工程與農田水利工程設施運行正常;執法能力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進一步強化,人才結構進一步優化,基層水利管理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水利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水利科技信息化水平明顯提升;水利投入政策執行到位。
三、《規劃》重點任務
《規劃》從防洪除澇、水資源供給、水生態環境保護、農村水利建設、水利工程管理與改革等五個方面全面謀劃了“十三五”水利改革發展重點任務。實施海堤鞏固工程,推進區域防洪和城市防洪建設;以河道整治為重點,推進區域防洪除澇建設和骨干輸水通道建設;加強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河道連通工程;以水生態文明建設為著力點,推進水環境綜合整治和河道生態治理;推進依法行政,深化水利改革,強化水利公共服務與管理能力。
四、《規劃》保障措施
《規劃》實施后,可進一步完善水利基礎設施網絡,提高水資源配置利用和水資源保護修復能力。在健全《規劃》實施機制方面,主要提出了五個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保障水利投入、強化工程建管、嚴格監督考核、促進公眾參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