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rdxxfj/2021-00004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其他 | ||
發布機構: | 江蘇省政府網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2021-05-12 | 發布日期: | 2021-05-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相關政策問答 |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全面強化“十四五”期間穩就業舉措、落實保居民就業任務,加大對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方式支持力度,我省出臺了《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若干措施》。
一、靈活就業人員是否可以在我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我省戶籍和在我省就業并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就業登記地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外省戶籍的,在我省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0年,可在就業登記地辦理參保手續。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我省公布的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檔次的繳費工資基數。
二、用人單位是否需要為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為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由各用人單位分別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權利。
三、關于高校畢業生從事非全日制工作領取社保補貼是如何規定的?
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四、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長?
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延長期不超過1年。
五、對于靈活就業人員是否有信貸支持?
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互聯網平臺就業人員購置生產經營必需工具的,可申請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六、靈活就業人員如何進行就業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我省實行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登記承諾制,靈活就業人員可到就業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對信息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后,無需再提供就業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