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街道)、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
例》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五批如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
名錄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的范圍與條件
1. 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2. 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3.具有鮮明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二、申報程序
在尊重項目所屬地區和單位意愿的基礎上,由各鎮(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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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進行篩選、論證,提出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經各鎮(區、
街道)同意后,報送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由如東縣文化廣電和
旅游局組織專家對各項目進行篩選、論證,提出符合申報條件的
項目,進行公示后,報送如東縣人民政府批準。
三、申報材料
各地、各單位申報項目,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1.項目申報書(見附件),包括項目簡介、基本信息、項目
說明、項目論證、保護計劃等;
2.反映項目重要價值的代表性圖片、實物照片。
3.涉及有關申報主體、申報資料使用等權限的授權證明等。
四、申報要求
1.各鎮(區、街道)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好中選優,切
實做好申報工作,真實反映申報項目當前生存狀況和保護工作情
況,密切聯系實際,研究制定科學的保護計劃,從有利于非物質
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的高度落實申報項目的保護單位。
2.報送材料要求:項目材料以紙質和電子兩種方式報送,其
中書面文本 3 份,電子文本 1 份,書面材料以 A4 紙張大小分別裝
訂成冊。格式以附件中的電子版本格式為準,頁面 A4 大小、Word
格式,表內填寫內容的字體為仿宋,內容要求完整、真實,表述
簡明、準確。反映申報項目重要特征與價值的代表性照片,按照
申報書格式要求印制 6 寸大小粘貼(附文字說明、攝影者或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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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的姓名等)。電子版照片 1000 萬像素以上 JPG 格式,文字
說明為 word 文檔。
3.請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將申報書面材料、電子材料報送
到如東縣非遺保護中心。地址:如東縣城中街道長江路 89 號,聯
系人:夏銘卿,聯系電話:13306271622。凡不符合申報條件、申
報材料不符合要求、超過申報時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如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書
如東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3 年 5 月 5 日
附件:
如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書
項目類別:
項目名稱:
保護單位:
主管部門:(蓋章)
如東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二○二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