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外向型農業綜合開發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二)財審局
(三)經濟發展局
(四)規劃建設局
(五)綜合行政執法局
(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七)農村工作局
(八)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外農分局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設立區(街)人大工委、紀工委、工會、共青團、婦聯、人民武裝等組織。建立基層政協聯絡工作機制。